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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纠纷案件(一个主播背后的法律纠纷)

如果你也想做主播

那么这些法律纠葛

你应该知道

近期

涧西法院审理了一起

主播与她背后公司之间

发生的纠纷

1

小慧想要做一名跳舞主播

2021年9月1日

小慧与Q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约定Q公司担任其演艺经纪公司

协议签订后

小慧按照公司安排参加团播

后又增加个人单播

合作一年后

小慧向公司表示

不再继续参加团播

只做单播

因未与公司协商一致

小慧次日起停止直播

2

Q公司认为

双方已签订合作协议

小慧在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

不履行合同约定

构成严重违约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及利息


小慧认为

其与公司名义上签订的是合作协议

实质上存在的是劳动关系

双方纠纷应当先进行劳动仲裁

且劳动者只有在违反服务期约定

保密约定、竞业限制约定时

才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其作为员工

无需支付违约金

3

法院审理认为

对合同性质的判定

需要依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

结合小慧收入来源

协议约定内容、分成方式等

认定双方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小慧未与公司协商一致擅自停播

违反协议约定

构成违约

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但公司主张违约金明显过高

结合协议履行的时间

小慧在协议履行中的收益情况、过错程度

公司的投入成本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

酌定小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4万元

扣除公司尚未向小慧支付的收益

小慧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3万元

案件生效后

双方均未上诉

小慧已向Q公司支付违约金

法官说法

直播行业新兴,很多年轻人在高收益、受关注度高等诱因下投身直播行业,但该行业并不能轻松的帮你实现财富自由和时间自由。入行新主播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还需谨慎审查相关条款,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合同成立后需遵守合同约定,不可随性而为,置自身于“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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