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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农村治理有效的组织基础)

农村社会治理有效的组织基础是地域相近。

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民主选举,直接影响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际运行与效果。所以要切实规范基层民主选举。

依靠广大农村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依靠广大农村群众文化程度的普遍提高和村干部领导能力的提升,还有国家干部选任机制的不断科学完善等根本措施。基层民主,任重道远,但是前景光明。

提高农民法治意识,是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农村社会的法治氛围较城市有很大差距,群众没有形成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用法治方式解决的思维习惯,甚至一些干部也没有以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自觉,再加上农民的文化水平普遍相对较低。

引导村干部有侧重地利用农村文化广场等平台,适当加入一些以法治宣传为主要内容的节目类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故事情节,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这样既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又可以在轻松活泼的气氛中逐步让法治思维深入人心,从而使群众逐步形成遇事找法的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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