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律师网

征地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要这样确定!)

征收方以同类项目10年前的补偿标准进行征收,不合理也不合法,朋友们千万不要同意!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而区片综合地价则是要根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综合制定的,并且至少每过三年就要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朋友们想一想,咱们作为发展中国家,每一年的进步都是巨大的,土地产值、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不出重大意外的情况下,现在的条件怎么也要强于10年前吧。征收方拿着10年前的补偿标准来进行征收,首先就违反了这条规定。


而且,正如小政在上一篇文章中所强调的,土地征收必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那10年前的补偿标准真的能做到这点吗?


  • 随机文章
  • 热门文章
  • 热评文章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以及网络收集编辑和原创所得,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详见本站的版权声明与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masunlu@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efeilvshifuwu.com/falv/24299.html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