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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的解释(偷拍者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偷拍是被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其严重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报君说,遇到此类情况,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向周围人寻求帮助,然后立即报警。(全媒体记者 荣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的解释(偷拍者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第1张

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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