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律师网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对缓刑社区矫正对象毕某依法开展教育帮扶案例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毕某,男,1976年11月15日出生,户籍地与居住地为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2022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二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22年8月16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止。2022年8月23日,毕某到蒙城县社区矫正局报到,委托执行地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期间相关工作。毕某与妻子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孩子在外务工,家中只有毕某一人,其弟弟为社区矫正监管保证人,现毕某独自居住生活。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思想不稳定,心理出现问题

入矫初期,毕某到司法所报到时心情低落,沉默寡言。据了解,毕某家庭经济不好,孩子没成家,生活所困原因触犯了法律,自责后悔不已,平日格外在意他人的眼光的他更加觉得在人前抬不起头,独自居住的他有苦无人诉说,对接下来的社区矫正充满未知的担忧。

(二)详细解读政策,强化服刑意识。

针对毕某对社区矫正制度的不清楚和不理解,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为毕某解读社区矫正法,督促毕某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提升服刑意识。具体工作包括:第一,进行严肃的社区矫正宣告,让毕某清楚所犯罪行,明确罪犯身份以及矫正期限,并告知权利义务,促使毕某明白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以及违反社区矫正规定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第二,对毕某的资料进行建档,录入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毕某信息,对其使用的手机安装在矫通APP使用,监管毕某定位情况,落实动态管控,科学的手段让毕某清楚社区矫正监管的规范化、智能化,不存侥幸心理;第三,进行家访面谈,全面了解和核实毕某的情况,并进行风险评估测试,全面评估毕某的需求和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正措施;第四,选定社区矫正监督人,组建矫正小组,确定矫正小组组长及成员名单,根据毕某的表现情况,提出评定管理等级,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审批;第五、督促毕某完成电话、微信报告、书面报告以及月度季度考核。

(三)及时进行心理测量评估,查寻内心状态

司法所了解毕某的状况后,及时将情况向县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报告。县一方面安排司法所对毕某状况多加关注,定期谈话询问近况;另一方面协同村委会帮助解决一些困难和思想帮扶,同时让毕某填写“心理健康体检卡”,对毕某进行近阶段的心理测量评估。测评报告显示,毕某有显著焦虑症状,伴随抑郁、失眠、人际退缩等症状。

(四)针对毕某心理状况特点,开展一对一心理咨询

2022年9月底开始,司法所主动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毕某提供一对一免费心理咨询。心理咨询师结合毕某心理测评情况,制定心理矫治方案,与毕某共同商定咨询目标,逐渐建立安全稳固的咨访关系。毕某本人由被动参加到积极参与,始终坚持每月一次面询,帮助毕某走出阴影,保持较为稳定平和的心态。

(五)参加社会活动,减压缓解压力 

除了一对一心理咨询访谈外,司法所鼓励毕某加入司法所组织社会志愿者,参加一些社会活动活动。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普遍存在的沉默寡言,封闭自己等情况,开展了“法治宣传”“徒步普法”等活动,通过参与有意义的社会活动,极好地缓解了毕某及其他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情绪,让其学会用自我价值的心态看待“社区矫正对象”身份。

(六)需求与兴趣结合,灵活安排社区教育及服务

经司法所走访核实,毕某在企业务工,确实存在请假难的情况,为避免毕某因参加矫正教育及公益劳动服务而造成请假过多,而存在可能被解雇的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其社区服务安排在周日,或是其休息日,解决毕某为生计的担心,减少其对社区矫正的抗拒心理。毕某在参与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形象欠佳以及违反服务规则的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在重申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提升毕某换位思考的能力,协助毕某从参与公益活动的居民的角度思考,需要成为怎样的服务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运用优势视角,积极发掘毕某的兴趣和专长,经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毕某有做建筑技术,将其安排村敬老院修补墙头、房屋等,大大提升毕某的参与度,改变其认为社区服务是“走形式”的想法,以及社区矫正对象身份的自卑心理,体验到自己成为服务社会的满足感,为他人服务带来自我价值的实现,自信心得到提升。

(七)“一月一主题”教育学习,持续陪伴社区矫正对象

社区矫正需要一个循序渐进、持续深入的过程,司法所按照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要求,“一月一主题”教育学习活动,司法所自己精心准备课件和聘请讲师授课,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内容丰富的学习“大餐”。毕某从消极参加到积极主动参加,接受法律法规知识、家规家训、心理疏导、就业帮扶等多领域学习资源,不断提升毕某的知识掌握,持续陪伴教育毕某,促进矫正转化。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一)教育转化结果丰硕,积极作为回馈社会

毕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经历了人生低谷,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社会力量的共同帮助下,他能够直面过往错误、悔过自新、积极工作、发展兴趣特长,精神面貌有了较大转变。2023年初新冠疫情期间,毕某积极加入村抗疫工作队,全力服务群众,用实际行动积极回馈社会。

【小结(或反思)】

毕某的个人及家庭情况比较特殊,呈现出中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困境与心理需求。司法所为毕某制定个性化的教育帮扶举措,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帮助毕某正确认识自己、疏导负面情绪、寻求人际支持、鼓励自我提升、实现自身价值、乐于回报社会。现在的毕某精神面貌有了很大转变,乐于与人交流,参加社会活动等。毕某对社区矫正管理局、司法所的一系列教育感化举措心怀感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配合日常管理工作。司法所通过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实现助人自助。 


  • 随机文章
  • 热门文章
  • 热评文章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以及网络收集编辑和原创所得,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详见本站的版权声明与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masunlu@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efeilvshifuwu.com/falv/23985.html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