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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吗?)

问: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吗?


答: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人可以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来源:浙车e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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