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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医疗费谁垫付(员工发生工伤后,这3种费用保险不报,应由单位承担)

【员工发生工伤后,这3种费用保险不报,应由单位承担】

在员工不幸发生工伤时,往往不清楚各项费用应该谁来承担,其实,单位垫付没有错,但若单位为员工正常缴纳了社会保险,大多数费用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了,下文介绍下各项费用的承担主体。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1.医疗费,但前提是: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3.康复费,但工伤职工需要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

4.残疾辅助器具费,但需满足: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5.生活护理费,条件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6.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

①1-4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退休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②5、6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③7-10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7.工亡职工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1.工资,即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护理费,条件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

3. 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

①1-4级伤残的: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也需缴纳)

②5、6级伤残的: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保费用、伤残津贴(仅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补足差额即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③7-10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此可见,若单位正常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发生工伤后产生的多数费用系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反之,则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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