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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公司起诉主播法院判赔案例(网络主播遭经纪公司索赔30万元,法院如何判?)

“Oh,My God,这颜色也太高级了吧!买它!买它!买它!”

“千山万水总是情,点个爱心行不行!”

直播公司起诉主播法院判赔案例(网络主播遭经纪公司索赔30万元,法院如何判?) 第1张


随着网络直播的日渐火热,各种直播平台、经纪公司层出不穷,网络主播大受追捧,网络主播成为对年轻人极具吸引力的新兴、高薪职业。打赏、消费是烘托直播气氛的必备,打赏也就成为网络直播们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这也成为经纪公司和网络主播频发矛盾的根源。近期,枝江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经纪公司起诉网红主播违约的服务合同纠纷。

直播公司起诉主播法院判赔案例(网络主播遭经纪公司索赔30万元,法院如何判?) 第2张


【案情回顾】

2020年12月1日,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王某签订主播经纪合同,合作期限为一年,合同约定王某为公司的签约主播,合作期间公司就王某的全部演艺事业提供独家经纪代理服务。2021年4月,某文化传媒公司认为王某在其他公司以小号形式直播,还存在其他违约行为。某文化传媒公司认为王某违反合同约定,应当进行赔偿,故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违约金30万元。

王某在诉讼中对某文化传媒公司提起了反诉,称在合作期间,2020年12月31日,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违法经营被某直播平台解除合作,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2021年1月至3月拖欠其收益提成,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现要求解除其与某文化传媒公司的主播经纪合同并支付拖欠的合作收益款。

直播公司起诉主播法院判赔案例(网络主播遭经纪公司索赔30万元,法院如何判?) 第3张


【审理经过】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文化传媒公司与王某签订《主播经纪合同书》后,王某按约履行合同。2021年4月29日最后一场直播之后,王某未再在某文化传媒公司所允许的直播平台进行任何直播,某文化传媒公司亦未安排王某进行任何演艺活动。某文化传媒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王某存在违约行为。同时查明,某文化传媒公司拖欠王某2021年1月至3月拖欠的收益提成35753.64元。

法院判决:一、驳回某文化传媒公司的诉讼请求;二、某文化传媒公司支付王某直播收益款35753.64元。

【法官说法】

随着互联网产业和新媒体产业的日趋成熟,网络直播和自媒体开始兴起并迅猛发展,但在网络直播驶入快车道的同时,各种法律问题接踵而至,法律纠纷频发。主播如何在直播行业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逐渐成为主播们较为关注的热点。

首先,主播与经纪公司签订合同,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契约精神,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合力营造良好直播生态。

其次,作为主播,要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认真学习关于网络直播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在与经纪公司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着重关注其中的直播收益分成、违约金、竞业限制等条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主播们要强化证据保护意识,在面对侵权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从而让证据成为最有力的维权武器。

来源:枝江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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