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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出院后几个月做(交通事故多久后才可以做伤残鉴定?事故责任应当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可以鉴定伤残?

解答:

治疗终结后做,一般为出院后一个月左右如有安插钢板、钢钉的内固定,为内固定拆除后一个月左右。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伤残鉴定确定评定时机的原则:

1、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的,在伤后1-3各月进行。例如:组织、器官、肢体缺损、器官切除(修补)、颅骨、颌骨、肋骨缺损及牙齿脱落等。

2、对于影响容貌,遗留听力与视力障碍,组织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伤后3-6个月进行。

3、对于后遗肢体功能障碍的宜在伤后6-9各月进行。

4、对于颅脑损伤后的智力缺损与精神障碍,颅脑损伤致癫痫、语言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碍、神经损伤致肢体瘫痪的宜在伤后6-12个月进行。

作者:赵国庆 律师,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擅长: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经济纠纷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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