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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罪 辩护(走私类犯罪的常见罪名及辩护要点)

一、走私类犯罪的法条、罪名、罪状、法定刑

走私罪 辩护(走私类犯罪的常见罪名及辩护要点) 第1张


走私罪 辩护(走私类犯罪的常见罪名及辩护要点) 第2张


二、走私类犯罪常见核心无罪或罪轻的辩护要点

(一)无罪的辩护要点

1.明知不符:主观明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数额不符:涉案数量和涉税数额未达立案标准

3.对象不符:走私犯罪对象认定错(玩具枪vs武器弹药;强制许可物品vs自动许可物品;列管物品v毒品)

4.行为不符:没有参与,没有帮助或教唆

等等……

(二)罪轻的辩护要点

1. 数额:涉案数量或核定税额有误,未扣除合法部分或未扣除已经交税部分,部分金额(佣金/拍卖费/维修费)不应计入计税价格

2. 主体:单位犯罪,而不是个人犯罪

3. 从犯: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包税型的货主等等

4. 自首:应认定自首,自动投案,如实供述

5. 退赃:退缴违法所得,或补缴偷逃税款

6. 未遂:犯罪未完成形态

7. 认罪:认罪认罚,坦白,悔罪

等等……

三、走私类犯罪辩护的必备依据汇总(刑法/司法解释/会议纪要/指导案例)

(一)走私类犯罪通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公安部、中国海警局印发《关于打击粤港澳海上跨境走私犯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21)

3. 《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2015)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有关走私案件涉案财物处理规定的通知》(2006)

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2)

7.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问题的复函》(1994)


(二)走私武器、弹药罪

【法律法规】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201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1993)

【典型案例】

1. 《刑事审判参考》(第938号)戴永光走私弹药、 非法持有枪支案——走私气枪铅弹构成犯罪, 量刑标准是否应当有别于一般的走私非军用子弹

2. 《刑事审判参考》(第1075号)王挺等走私武器、 弹药, 非法买卖枪支、 弹药, 非法持有枪支、 弹药案————因个人爱好, 以收藏为目的购买枪支、 弹药的行为如何定性


(三)走私核材料罪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2006修订)


(四)走私假币罪

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

2.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若干经济犯罪案件如何统计涉案总价值、挽回经济损失数额的批复》(2008)


(五)走私文物罪

【法律法规】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

2.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2005)

【典型案例】

1. 《刑事审判参考》(第416号)蓑口义则走私文物案——走私古脊椎动物、 古人类化石的行为应以走私文物罪定罪处罚, 走私古脊椎动物、 古人类化石以外的其他古生物化石的行为不能以走私文物罪定罪处罚


(六)走私贵重金属罪

1. 公安部《关于对走私倒卖金银饰品几个政策问题的批复》(1990)


(七)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法律法规】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

2.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2001年)

【典型案例】

1. 《刑事审判参考》(第616号)岑张耀等走私珍贵动物、 马忠明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 赵应明等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案——具有走私的故意, 但对走私的具体对象认识不明确如何定罪处罚

2. 《刑事审判参考》(第772号)王宇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刑法修正案(八) 》 实施后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适用


(八)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法律法规】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

2.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2001年)

【典型案例】

1. 《刑事审判参考》(第744号)朱丽清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物品案——走私年代久远且与人类活动无关的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如何定性


(九)走私淫秽物品罪

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


(十)走私废物罪

【法律法规】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敦促走私废物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2019)

【典型案例】

1. 《刑事审判参考》(第773号)程瑞洁等走私废物案——走私的废物中混有普通货物的, 如何定罪处罚

2. 《刑事审判参考》(第840号)应志敏、 陆毅走私废物、 走私普通货物案——在走私犯罪案件中, 如何认定行为人对夹藏物品是否具有走私的故意以及对走私对象中夹藏的物品确实不明知的, 是否适用相关规范性文件中根据实际走私对象定罪处罚的规定


(十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法律法规】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打击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2019)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12)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

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擅自销售进料加工保税货物的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2000)

【典型案例】

1. 《刑事审判参考》(第1号)北京太子纺织工业有限公司、 姚志俊等走私普通货物案——单位走私犯罪在法律文书中如何表述

2. 《刑事审判参考》(第18号)林春华等走私普通货物案——以公司名义进行走私, 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是个人犯罪

3. 《刑事审判参考》(第151号)陈德福走私普通货物案——犯罪单位的自首如何认定

4. 《刑事审判参考》(第267号)宋世璋被控走私普通货物案——在代理转口贸易中未如实报关的行为不构成走私罪

5. 《刑事审判参考》(第268号)上海华源伊龙实业发展公司等走私普通货物案——擅自将“ 进料加工” 的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行为的定性

6. 《刑事审判参考》(第336号)王红梅、 王宏斌、 陈一平走私普通货物、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以单位名义实施走私犯罪, 现有证据只能证实少量违法所得用于单位的经营活动, 绝大部分违法所得的去向无法查清的, 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

7. 《刑事审判参考》(第423号)林永杰、 卢志强走私普通货物案——走私仿真枪犯罪案件中的有关鉴定和计税依据问题

8. 《刑事审判参考》(第455号)张俊等走私普通货物案——单位责任人员在实施单位犯罪的同时, 其个人又犯与单位犯罪相同之罪的, 应数罪并罚

9. 《刑事审判参考》(第873号)广州顺亨汽车配件贸易有限公司等走私普通货物案——在刑事案件中如何审查电子数据的证据资格以及如何认定走私共同犯罪中主、 从犯

10. 《刑事审判参考》(第1119号)舟山市某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李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冒用远洋渔业项目确认的船舶名义, 将自捕水产品作为不征税货物报关入境的行为如何定性

11. 《刑事审判参考》(第1199号)吕丽玲走私普通物品案——携带贵金属纪念币入境的行为如何定性

——作者简介——

郑泳彬律师,盈科广州刑事部副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刑法学硕士,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校外导师,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七、九期刑辩高级研修班成员。曾获2021年和2019年度盈科全国优秀刑辩律师;2020年盈科广州优秀律师,广州律协2019年度业务成果奖、2018年度理论成果奖、2017年度“业务成果奖”和“理论成果奖”。以严谨细致,专业实干,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让当事人称赞的理想效果。

杨凌智,华南理工大学刑法学硕士,律师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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