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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护理费怎么赔偿(工伤后护理费由谁承担?)

这种情况的护理费需要分两种情况,分不同主体来承担。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根据该规定,如果尚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承担主体的应该是单位。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这里要注意的是,需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生活自理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为: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确认后,承担主体为工伤保险基金。

三、实践中,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如何处理呢?很简单,因单位原因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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