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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9土地纠纷处理(“检察官化解了俺十几年的耕地纠纷”)

“检察官化解了俺十几年的耕地纠纷,真让你们为难了,太感谢你们了!”近日,60多岁的王某与陆某甲十几年的耕地纠纷终于圆满解决,王某在市人民检察院握着检察官助理郭肖萌的手感激不已。

陆某甲与王某的丈夫陆某乙是亲兄弟。1990年土地调整时,陆某乙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涉案土地共计1.1亩,因长期在外打工,将涉案土地交由已另立门户的弟弟陆某甲种植。后来,两家多次因涉案土地种植权产生摩擦。2021年2月陆某乙去世后,经村委会调解,陆某甲于当年6月将涉案土地还给王某种植。

2021年12月,王某将陆某甲诉至杞县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十几年的土地承包费。2022年3月14日,杞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王某诉求;陆某甲不服再次提起上诉,2022年6月1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并维持原判,陆某甲申请再审亦被驳回。2022年10月,陆某甲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

2022年11月,案件转至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郭肖萌认真审阅案卷并向当地村委会了解情况,发现虽然陆某甲一审二审均败诉,但王某同样存在证据链缺失问题。郭肖萌感到有些为难: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年近古稀,且因家庭纠纷长年积怨,亲情关系已经破裂,无论是不支持监督申请还是提请抗诉都会激化双方矛盾。

该案主任检察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光南听取案件汇报后,指示这个案件宜采取调解方式解决,争取迅速解决这起十几年的耕地纠纷,尽可能减轻两个家庭的诉累,修复亲情关系。

首次调解时,双方情绪波动都很大,陆某甲称哥哥一家不给父亲送终,父亲去世时是自己独自料理丧葬事宜,且涉案土地是由父亲交给自己种植的。王某称陆某甲占据耕地十几年且沟通无效,两家早不来往,拒绝调解。

调解遇到困难,赵光南表示,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案全过程,引导当事人和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既维护司法权威,又减轻当事人负担,实实在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在他的指导下,郭肖萌再次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进行调解,一边和同事恳切规劝,一边记下当事人心中多年的心结和不满,积极寻找调解的突破口。

经多次与当事人面谈、电话沟通并向耕地所在村委会了解情况,郭肖萌逐步还原案件事实,并在沟通中诚恳安抚当事人情绪,积极向双方释法说理。王某最终同意调解。

1月10日,陆某甲和王某来到市人民检察院12309接待中心,办案团队对双方开展调解。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陆某甲现场付清土地承包费用1.7万余元。至此,这桩十几年的耕地纠纷终于化解。

来源:开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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