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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哪个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怎样办理)

来源:找法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以用来证明某个建设单位是合法使用这块地的,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在建设和销售房地产前,都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这个手续。那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怎样办理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又有哪些?下文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什么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同意你对这块地有使用权后,用于项目的建设用地,是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批复的。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则体现出诸多的规划指标,确定了红线、规划总用地界线、规划可用地界线、开口位置及坐标、容积率、绿化率、地上地下车位数量、地上建筑面积与地下建筑面积、单体数量、楼层高度、建筑物脚点、建筑物距离红线位置、建筑密度等等,是由当地规划主管部门批复的。(有些地区统称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哪个部门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怎样办理) 第1张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怎样办理

(1)建设单位在工作日(周一至周六)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通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

(1)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

(2)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3)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5)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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