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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呢?)

1、印花税是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的纳税义务,征税范围如下表(常用的字体加粗):

征税范围

类型








书面合同

借款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

承揽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

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所有权转让书据

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数据

股权转让数据(不含证券交易)

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营业账簿

只对反映单位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征收

证券交易


2、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以及在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包含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证券交易人和使用人。

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4、纳税期间,按季、年或按次计征。按季、年计征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按次计征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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