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律师网

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要双倍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请求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怎么算?)

用人单位未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起算点,在实务中争议非常大。

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主要有两种说法:一是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仲裁时效;二是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时开始计算仲裁时效。实务中,之所以这两种说法比较多,主要是涉及到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属于何种性质产生的。 

根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上述两种说法的来源就在这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视为劳动报酬的,则以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计算仲裁时效,如果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视为惩罚性的赔偿的,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时开始计算仲裁时效。

目前在实务中,大多数的地区都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视为惩罚性的赔偿的,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开始计算仲裁时效。但是,这种计算方式在实务中又有两种争议:一是,从仲裁时效开始一年内可以请求全部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二是,从仲裁时效开始一年内,仲裁时效每经过一天,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就减少一天。当然,劳动者入职到离职不超过一年的,就不存在争议了。


  • 随机文章
  • 热门文章
  • 热评文章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以及网络收集编辑和原创所得,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详见本站的版权声明与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masunlu@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efeilvshifuwu.com/falv/23032.html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