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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解决(没有劳动合同,老板拖欠了工资该怎么办?)

社会上大大小小的公司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就有可能会遇到哪些不是很多正规的公司,这些公司在应聘你的时候可能并不正是,没有要求要签订合同,而且还会出现拖欠工资的行为,那么没有劳动合同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确定劳动关系

我们要确保和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正常职工劳动关系。

现实情况中有两种分叉,一种可能就是劳务关系,比如我们零工市场上的员工跟着老板长期干活,但是属于劳务合作方式。

另一种可能就是劳动关系,但是劳动关系有两种,一种是非全日制用工,一种是正常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每天工作不得超过4小时,一周不能超过24小时。这种情况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不约定试用期。按小时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任何补偿金。工资发放周期不得超过15日。没有加班费,不能超过工作时间。

正常全日制用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签订劳动合同,有些情况下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特殊情况下劳动者离职,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绝大多数情况,只要不是劳务关系,就应当是全日制用工关系。

证明和单位的劳动关系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纪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考勤记录;

(6)用人单位向税务局申报的个税记录、同事或客户的证人证言、劳资纠纷协商录音、工作过程中的书面授权文件等,均可作为劳动者主张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可以索要的赔偿

确认属于劳动关系后,可以索要以下的待遇:

第一,双倍工资。按照劳动关系的存续时间,确定是否索要双倍工资待遇。应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签订劳动合同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到工作满一年为止。

第二,社保费补缴。没有社保费就应当补缴,维权时效是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不按时发放工资,职工主动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当大家遇到没签合同,老板还拖欠工资的情况时,请不要紧张,错的不在你,可以用法律的方法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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