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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诉讼周期(员工注意,和公司打劳动官司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是个法律概念,用白话来讲就是有人侵害了你的利益,你得在一定的时间内找他讨说法,比如说十年后的你想起了十年前的今天你在家门口的小卖店买了一箱过期的酸奶,还拉肚子了。那十年后你把小卖店告到了法庭,你是一定赢不了的,因为诉讼时效过了。但如果昨天你拉完肚子,今天直接把小卖店告上法庭,那没问题能赢。

劳动纠纷(和自己的公司打劳动官司),诉讼时效是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公司侵害你利益的一年之内,你起诉了,就不会超过诉讼时效。

不过,这个一年也很有讲究,不一定是从离职或者仲裁之日起算哦:

1、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起算时间各地就不一样:有的地方是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一年内有效;有的地方是从满一年的时候开始计算,一年内有效;有的是把每个月的双倍工资分开计算的。也就是如果想要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就得在前诉时间内仲裁,要不可能会拿不到。

2、拖欠工资、加班费等等,就是从离职或者仲裁之日起算的。也就是说这些项目的诉讼时效,是从离职或者仲裁之日起算。

那眼看诉讼时效就要过了,有没有什么方法延长呢?

有的。比如向公司发函索要上述补偿;比如向劳动监察投诉等等,都可以重新起算一年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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