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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伤残退休赔付(十级工伤可享哪些待遇?)

咨询:发生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复:工伤职工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咨询:单位老职工去世,如果卡里还有钱,请问怎样领取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答复: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结清业务已嵌入退休人员待遇终止流程。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若有余额,将随丧葬抚恤金一起发放。不再单独办理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余额结清业务。

咨询:怎样办理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

答复:企业离退休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工人及2021年9月1日前去世的退休职工,办理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需填写遗属待遇申请表,携带死亡的离退休人员档案、户口簿、办理人的身份证,遗属户口为省外的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未参保证明。

(张孙小娱 华元)

责任编辑: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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