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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的管辖(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地点有何规定)

本文介绍了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当事人应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劳动争议的管辖权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应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劳动争议的管辖权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地点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地点的规定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地点的规定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应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劳动争议的管辖权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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