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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岁工伤九级能赔偿多少钱(安徽省九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问题:

我姓赵,男,54岁,在安徽省某公司干木工,月工资8000元。工作时受伤,已认定工伤,工伤九级,停工留薪期3个月。

我能得到多少赔偿?

回复:

您好,赵先生!您的九级工伤,在安徽省可以获得赔偿数额为: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8000元/月=72000.00元;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7401元/月=44406.00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7401元/月=74010.00元;

第2和第3项,参照《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第二十五条。

4、停工留薪期工资:3个月×8000元/月=24000.00元。

综上:赵先生,您的九级工伤在安徽省可以获得以上四项赔偿小计为214416.00元。

备注一:皖人社秘〔2022〕193号《关于公布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2022年9月15日,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发布最新公告,我省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401元/月,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参照上述计发基数执行。

备注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备注三:《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第二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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