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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职责(德安县人社局: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走向基层)

九江新闻网讯(付星临)为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让劳动争议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问题,同时针对当前劳动关系复杂化,用工形式多样化的特点。德安县人社局在全县13个乡镇、1个工业园区组建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实现了基层劳动争议组织全覆盖。

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处理辖区内的劳动争议,把劳动纠纷尽可能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县人社局对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流程、调解员行为规范等作出统一规定,并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成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旨在把劳动纠纷解决在基层,让劳动者就地就近表达诉求,节省劳动者的时间与成本。同时还可减轻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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