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经济新闻、黄石司法、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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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60岁中通快递分拣工凌晨在岗位上猝死引发热议。浙江宁波的孙先生称,60岁的大伯在浙江宁波中通快递分拣中心工作,2月15日凌晨3:50左右,因心脏骤停猝死在岗位。21日,对此事,中通方面回应称,正与家属协商。
21日,宁波人社局表示,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60岁以上人群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退休不属于劳动者,参加商业保险的按商业保险赔偿;另一种是没有养老金,单独缴纳工伤保险的人群需要认定是否为工伤,如果是将按照正常流程赔偿。
一、 我国的劳动年龄标准
劳动年龄标准分为最低年龄标准和最高年龄标准。
我国最新颁布实施的《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另外,我国《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因此,公民的最低就业年龄标准为年满十六周岁。而最高年龄标准通常认为是法定退休年龄。但实践中有不少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仍从事社会劳动。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仍可以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
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同年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则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实践中经常出现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足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情况,两者并不能完全统一。
二、 企业未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职工只要发生工伤事故,就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单位是否缴纳工伤并不影响工伤认定的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同样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社保行政部门接受申请并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已经参保缴费的,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
为劳动者缴纳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一方面可以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可以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这里‘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三、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应承担哪些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应受的处罚,首先,用人单位应缴纳工伤保险而未缴纳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应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员工发生工伤的,该用人单位还需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企业一定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就算因某些特殊原因致使企业无法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也可以选择为员工购买一份雇主责任险,为用工安全防患未然。
四、超过60周岁的人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一般情况下,年满60周岁,领取了基本养老金,用人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在此情况下,对于工作中受到的损害,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而只能要求与之建立劳务关系的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
例外情况是,对于上述问题,有两种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一种是超过60周岁的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仍没有领取基本养老金而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并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另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招用年满60周岁的劳动者,并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对于工作中受到的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可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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