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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起诉(劳动争议纠纷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吗?)

劳动争议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吗?


劳动争议纠纷原则上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应当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也有例外情形:

(一)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为证据,诉讼请求不涉及如经济补偿、社保费等其他劳动关系争议;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调解组织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劳动者持调解协议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该支付令(督促程序)被裁定终结的,劳动者可以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第三款

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在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的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当事人在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的调解组织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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