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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转贷罪立案标准及量刑(高利转贷罪共犯是怎么认定的)

来源:互联网

  现代人思想观念越来越开放,对提前消费已经不以为然。信用卡刷爆,没钱可贷已经不算特殊现象。应需求而生,出现了一群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然后再高利转贷他人的群体,但他们可能触犯高利转贷罪。那么高利转贷罪共犯是怎么认定的呢?

  一、高利转贷罪的概念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高利转贷罪的追诉标准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从这条规定中可以看出,因高利转贷罪的构成以牟利为目的为要件,故以违法所得为追诉标准,至于以受过行政处罚次数为标准追诉的,则是情节严重问题。

  三、高利转贷罪共犯是怎么认定的

  (1)客观方面的认定

  实行行为:行为人实际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必须是两人共同实施的。

  组织行为:是指组织犯所实施的指挥、策划、领导犯罪的行为。如果某人联合银行内部人员或能贷款的人让其实施犯罪行为,自己不参与犯罪行为的直接实施,只起到组织的作用,也属于共同犯罪,

  教唆行为:比如劝说、请求、挑拨、刺激、利诱、威胁等。教唆既可以用口头表达,也可以用书面表达,还可以用打手势、使眼神等人体动作表达。通过这样的方式让他人实施犯罪行为构成高利转贷罪,也视为高利转贷罪的共犯。

  帮助行为:某人无法申请贷款,但是通过银行人员的帮助申请到了贷款,这是属于帮助行为。如贷款申请下来去无法通过其他途径高利转贷给他人,但某人却为了私利给其推荐了要贷款的人,这样的行为也是共犯。

  (2)主观方面的认定

  实施高利转贷罪共犯必须是两人以上,一人是无法构成共犯的。即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两个以上的单位所构成的共同犯罪,还包括单位与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当然也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

  以上内容就是对“高利转贷罪共犯是怎么认定的。虽然转贷利润实在高的超乎想象,但仍改变不了可能触犯法律的事实。建议大家合法贷款,不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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