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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得到家属谅解(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后取得家属谅解怎么判)

人们常说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特别对于交通事故来说,无论是受害人还是肇事者都会给家庭带来不可承重的损失,特别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这是对其他人生命严重的不负责的、以及逃避自身责任的行为,那么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逃逸之后取得被害者家属谅解的,应该怎么判?

下面由邹维高律师进行解答: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后取得家属谅解应该怎么判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取得家属谅解书后可以从轻处罚,但不能判缓刑。因为缓刑只能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责任、无重大财产损失的,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那就不能被认定具有“肇事后逃逸”情形。

其次,肇事逃逸的主观目的必须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肇事方没有此目的,也是不能认定具有“肇事逃逸情节的”。当然,何为“逃避法律责任”,表现上有多种形式,法律上也有多种认定,具体认定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才能得出。 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方能够达成谅解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程序,也可以很快的解决事故争议,减轻肇事一方的民事和刑事上的责任。但是达成谅解的,双方最好不要只是口头上的,以免双方事后变节,然后再因此事进入不必要的争执,所以最好双方需要签订赔偿协议、和解协议,开具赔偿款的收付凭据、出具谅解书等,一切都应有相应的依据为凭证。

自首是一种量刑情节,是一种认罪态度的体现,事故发生后有自首情节,没有逃逸行为的有可能会征得对方的谅解,减轻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在刑事中也可以作为减轻量刑的参考,从而增加被判缓刑的可能性,但具体能否减轻责任,还是需要结合事故的综合情况而定。


邹维高律师小结:

从上文当中我们可以看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是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应当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肇事者在取得家属谅解书后可以从轻处罚,但依照法律规定不能判缓刑。因为在我国缓刑只能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有诸多适用条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点击下方了解更多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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