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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杭州(2024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失业了没有收入很焦虑?快来试试申领失业补偿金,拿到手的话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了。我们缴纳的社保里有一项失业保险金,在你失业期间,入职新公司之前都可以领取这笔费用来保障生活,今天找法网就来带大家了解关于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知识。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保障其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其标准一般是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


一、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对失业人员的领取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补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领取流程

线下申领: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和离职证明等材料到相应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一般是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网上申报: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指尖办事】→【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异地申请:异地就业缴纳社保的失业人员,可以在最后参保地申请,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且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素材来源:《失业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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