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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薪资纠纷(被高薪挖角后遭欠薪 新公司用现金发工资仲裁没了证据)

信网3月27日讯(记者 李如艺)先被高薪“挖”来新单位,可干了两个月就发不出来工资,这让刘先生不得不赶紧辞职,并且在辞职后为了索要工资,与山东青篮联体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篮联”)打起了仲裁官司。信网(热线0532-80889431)了解到,根据仲裁结果,刘先生与青篮联提供的证据都没有得到对方的认可,也没有得到仲裁委员会的采用,最终只能凭借双方唯一的转账记录认定刘先生的月工资为4000元。而这与刘先生在入职前与招聘负责人约好的底薪20000元相差不小。

入职前承诺底薪20000元 可用现金发工资却没了证据

刘先生是2023年6月来到青篮联的,上班之前他在微信上跟青篮联的招聘负责人陈女士约定好了工资待遇,“我的职位是业务经理,负责招生销售,每月20000元底薪,外加个人业绩30%的分成。”

6月23日,刘先生签了合同,开始正式工作。“我6月和7月的工资分别是4000元和21300元,6月的工资丁总微信转给了我,7月的直接给了现金。”刘先生说,自己不在意工资的发放形式,只要按时、足额就行。可好景不长,到了该发8月份的工资时,刘先就只收到了两笔2000元的转账,连底薪都没有发足。“我打听了一下,说是公司资金周转不顺,我担心一直拿不到工资,所以在9月份就提了辞职。”

因为没按时拿到工资而选择离职的人并非只有刘先生一个,“跟我前后脚辞职的大约有30个人,都没拿到全部的工资。少的欠了几千块钱,多的差上万。”刘先生提起了劳动仲裁,判决结果虽然支持了他索要工资的要求,但工资金额却有着较大差距,而原因就出在了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工资上,“工资条是电子版的,上面也没有盖章,用现金发工资更是无法证明。”

纠纷双方均不认可对方证据 唯一的转账记录4000元成标准

从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结果看,刘先生并没有提供扎实的证据证明自己每月的底薪为20000元。

首先,青篮联提供了一份与刘先生的劳动合同,合同上的月工资标准为2150元。而刘先生则提供了与青篮联招聘负责人的聊天记录,以证明月薪20000元的承诺。但双方均不认可对方出示的证据。

而此后应该在发放8月份工资时,刘先生只收到了两笔共计4000元的转账,仲裁委员会也就依据这唯一有记录的工资发放,认定刘先生的工资为每月4000元,并判决青篮联按照这一标准支付刘先生9月份的工资。

对于这期工资纠纷,青篮联的负责人丁先生承认刘先生曾是公司员工,但并不认可有20000元底薪一事,只表示与离职员工的薪资纠纷一切与仲裁结果为准,“如果他们还有异议,就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吧。”

刘先生也坦言,入职前与自己沟通薪资待遇的并非丁先生本人,而是青篮联的招聘负责人陈女士。信网也联系到了已经从青篮联离职的陈女士,“刘先生的职位属于公司中层,给出的待遇也高,我是不能直接定下他的工资的。”陈女士提供了自己与丁先生的聊天记录,从内容上看,刘先生是被从其他公司高薪“挖”来的,当陈女士提及承诺给刘先生的工资以及预计的到岗时间时,丁先生没有表示不同意,只回复了一句“太棒了”。

现金支付交易容易留隐患 律师建议要争取更多证据

如今已经很少有用人单位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线上发工资不仅更为便捷,而且也会留下记录。如果遇到相关纠纷,这些凭证也可以成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享的证据。

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刘阿辉律师表示,从目前刘先生提供的证据看,劳动仲裁的结果是没有问题的,虽然这一结果会让他感到委屈,但劳动仲裁与法院判决一样,都需要以扎实的证据材料为基础的。

“如果当事人对裁定结果不满意,建议走法律程序,拿出更多证据向公司提起诉讼。”刘律师还认为,线下现金交易支付工资很容易导致问题的产生,双方有分歧时后期举证困难,希望个人和公司交易或支付时,更多通过线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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