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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谈判(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哪些解决争议的方法?)

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哪些解决争议的方法?让我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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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有更多的朋友在问,发生了一些劳动纠纷,该如何解决(怎样维权)?


关于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我们可能更了解劳动仲裁。事实上,解决劳动争议有几种不同的方法,包括:

1)协商;

二是劳动监督;

3)调解;

四是劳动仲裁;

5)法庭诉讼。

在这些解决方案中,除了大多数劳动案件在进行法院诉讼之前会被迫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外,其他解决方案基本没有前后顺序,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

所以,解决这五种争议的方法,有哪些异同,有哪些优缺点,有哪些特点?

1.协商

谈判包括口头谈判、电话谈判和书面谈判。谈判的后果通常决定了劳动和资本双方随后采取的措施。然而,谈判的后果并不完全是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于有争议的事项,如果协商一致,可能会达成书面协议/合同,供双方执行;如果谈判不一致,可能会引发其他争议解决方案的启动。

谈判是所有解决方案中综合成本最低的一种,主要依靠个人的语言、肢体表达、谈判技巧、法律研究、信息抢夺等技能水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指定谈判者)。谈判结果因人而异,有好有坏,这也取决于当事人的预期是高是低。

此外,协商的赔偿金额(金额)或相关义务的履行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可高于法定标准,也可低于法定金额,协调协商空间较大。

优点:

1)成本低,时间快,支付周期快;

二是好聚好散,不易撕破脸皮,给双方留情面,凡事留有余地;

3)灵活性强,可以突破法定金额或具体事项,协商约定的内容基本不受限制。比如通过协商方式约定解决未缴纳社保的缴纳和缴纳,会更方便。

弊端:

1)如果双方预期差距过大,用人单位相对强势,很难达成一致,容易陷入僵局,影响当前或后续工作安排和晋升,对劳动者的能力和要求更高;

2)主要依靠双方的自觉履行,缺乏强制性保障。如果一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主动履行相关义务,则需要采取其他措施继续维权。

在协商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劳动者可以向工会组织寻求帮助。特别是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此外,如果工人申请仲裁并提起诉讼,工会也可以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2.劳动监察

劳动监督,这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具有劳动保障、管理和监督职能的劳动行政单位(部门),也称为劳动监督大队(支队、局)。对于一些劳动争议案件,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反映情况。如果效果不好,可以考虑其他方法。

优点:

第一,时间短,成本低,与劳动仲裁和诉讼相比,办件周期更短;

2)劳动监察大队有行政处罚权,可以对一些具体的纠纷进行罚款、补偿等处罚,对用人单位有很大的威慑作用;

3)通过劳动监察解决一些事实简单、诉求金额不高、不符合劳动仲裁立案条件等案件更为合适。

弊端:

1)劳动监察部门办件数量众多,且比较细碎,办理流程较长;

二是其强制力不如劳动仲裁和诉讼,个案办理时间与结果差距较大,因案件而异,变数较多,不确定性较大。

3.调解

调解包括人民调解、仲裁和诉讼中的调解。调解和协商的区别在于,第三方在组织调解时会介入,可以从中调解、传递信息和协调。对于僵局双方来说,有一定的缓解作用。

优点:

1)无成本,成本低,如调解顺利,结案速度快;

2)中间人的介入会促进局面的发展,可以采取非一对一、非面对面的方式,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可以考虑,更加灵活方便;

对有一定败诉风险的一方当事人而言,可以通过调解来争取空间。

弊端:

第一,时间可以长也可以短,比较不固定,依靠组织调解一方的工作安排,可能会有倾向;

2)如果没有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结果,其强制性较弱,依赖于双方的自觉履行。如果一方不主动履行或后悔,会有一定的风险,但这种撕毁协议在实践中仍然很少见。

4.劳动仲裁

如前所述,绝大多数劳动争议案件都要求前置劳动仲裁,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在申请劳动仲裁后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需要先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作为诉讼的前置(必要)程序,劳动仲裁没有优缺点,但也有非常鲜明的特点。如果争议问题仍然不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无论是否愿意(主动还是被动),都只能采取这种救济措施。

与协商、劳动监察、(人民)调解相比,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程序更加正式、规范、公平、公正,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有法律规定和依据,有强制性保障,有专业知识和经验水平较高的组织者参与。

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流程会更多,时间跨度会更长,仲裁时效也会受到限制,对第一次办理的人会有一定的基本要求。此外,虽然申请劳动仲裁、受理费用和法院诉讼的诉讼费用几乎为零。但事实上,对于当事人来说,更多的精力需要投入到熟悉和理解过程、梳理和准备书面材料、适应事实和法律依据等方面。但目前,这些也可以通过补充、修订和咨询、询问和委托代理来解决。

5.法院诉讼

事实上,法院诉讼的流程内容与劳动仲裁没有太大区别。也是通过立案受理>>调解>>开庭>>审理结果等流程。然而,由于法院流程的设置,需要比劳动仲裁更长更多的时间。

同时,由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性和地域性极其明显,对劳动法实践的理解和应用,同一案件在同一情况下可能存在明显的偏差,最终的仲裁和判决结果也大不相同。

在法庭诉讼阶段,劳动案件与普通民商事案件没有什么不同,也有可能经历一审、二审、再审等程序。

综上所述,根据一定的变量对上述解决方案进行排序(受不同地区影响,仅供参考),可分为:

耗费的时间、成本和精力:

协商﹤劳动监督,(人民)调解﹤劳动仲裁,法院

二是专业水平,流程规范化程度:

协商﹤劳动监督,(人民)调解﹤劳动仲裁﹤法院

三是对各方当事人的强制、约束作用:

协商,(人民)调解﹤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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