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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应当如何处置?)

杨某系一名出租车司机。某人的上午,杨某行驶在某公路上时,为了躲避迎面驰来的汽车,猛打方向盘,撞到了一位路过的行人。幸运的是,并未造成该行人受伤,只是将其手机压碎。试问,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应当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3款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在进行协商。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处理交通事故先撤离的现场的条件是:一是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造成的财产损失较大的,不能撤离现场,应当分别情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处理。二是基本事实清楚。即交通事故的成因和基本事实比较清楚,责任明确,不存在争议,被双方当事人所认可,如违约掉头,违章回会车,违章超车等。如果违章情况比较复杂,双方当事人存在争议,则需要及时报案,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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