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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以后工伤赔偿(工伤保险为意外“兜底”,45岁建筑工柒级伤残,报销约百万治疗费还有赔付)

“如果没有工伤保险,我弟弟受伤后肯定无法得到有效的治疗,接下来的生活也很难有保障。”近日,在谈起三年前意外工伤的弟弟时,李新(化名)深有感触地说。弟弟李明(化名)是一名建筑工人,一次施工中不慎受伤,幸好参加了工伤保险。通过工伤保险,李明安心治疗了两年半,共报销了约百万元的相关医药费用,还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赔付,个人利益得到“兜底”保障。

工伤认定▶▷

施工期间高空坠落受重伤

2019年5月8日下午,入职才月余的李明在佛冈某建筑工地进行混凝土施工作业时,不慎从20层外架上坠落至18层外架上。随后,他被紧急送往当地医院治疗。

5月14日,李明在用人单位协助下,向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调查核实,李明在受伤期间已经在清远市参加工伤保险。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一)规定,该局认定李明2019年5月8日受伤的右胫腓骨中下段开放性骨折;第一腰椎压缩性爆裂性骨折;右胫骨上段骨折;右侧丹骨、跖骨、骰骨骨折;肺挫伤、肝挫伤、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擦裂伤等属于工伤。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邓文锋介绍,“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或职业病伤害。一直以来,清远市高度重视工伤保险工作,督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为本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治疗保障▶▷

用人单位先后垫付医疗费用约百万元

45岁的李明是四川人,没有结婚,也没什么文化,只会讲四川方言,亲人都在老家。受伤后,李明在清远和佛山两地先后接受了10次手术治疗。由于受伤部位多为骨伤,用人单位根据李明及其家属要求,将李明转到广州一家康复中心接受了一年多的康复治疗。其间,医疗、康复、看护费用等均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每月费用近万元。

2021年,用人单位认为,李明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快满两年了,目前病情也相对稳定了,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或居家休养。李明及家人误以为一旦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就不管了,因此,仍要求继续在康复医院治疗。双方意见不一,李明哥嫂多次到佛冈县人社部门投诉。

佛冈县人社部门调解后,建议伤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鉴定结果依法承担责任。李明不愿意。最后,李明到清远市人社局寻求帮助。

“2021年上半年,李明在哥嫂陪同下来到我们工伤保险科,当时他还坐在轮椅上,哭诉用人单位打算不理他们了。”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宁菁宇说,每年该业务科室要办理上千件工伤保险案例,当时李明哥嫂来工伤保险科反映情况时,很激动,他印象特别深刻。

宁菁宇介绍,目前仍有很多职工对工伤保险了解得不多或者不透彻,有的符合工伤保险认定范围的,却偏听偏信,跟用人单位私了;有的则希望用人单位一直负责到康复期结束。

“我们是建筑行业,员工流动性较大,因此,每个项目在动工前先以项目为单位购买工伤保险。李明工伤后,整个治疗期间公司先后垫付医疗费用约100万元,我们第一笔报销的治疗费用就70万元。”李明所在的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说,企业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在员工发生工伤的时候,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工伤待遇▶▷

报销治疗费还享受停工留薪及相应伤残待遇

“我们人生地不熟,也不太懂法,一共来了6趟清远,2000公里的路程,很不容易。”李明大哥李新在电话里说,在帮弟弟奔走过程中,幸好遇到了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时任科长叶世颂。

这也是叶世颂退休前经手的一个案子。“当时李明及其哥嫂到科室后,我和他们聊到晚上8时多,他们坚决要求先继续治疗一段时间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叶世颂回忆说,他跟李明及其哥嫂解释,无论是否做劳动能力鉴定,后续仍然会根据伤情治疗,工伤保险也会根据治疗发票报销其相关费用。

随后,叶世颂跟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联系协商,让李明继续接受治疗一段时间,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过咨询多家医院后,李明来到市区一家医院接受康复治疗,且可以通过挂账方式,先治疗后结算。刚好该医院与佛山某医院有业务联系,李明还可以直接通过该康复医院到佛山某医院做检查。

半年后,李明经过康复治疗,伤情已经稳定,达到劳动力鉴定的条件,于2022年1月被鉴定为劳动能力障碍等级为柒级,确定停工留薪期共14个月。

根据规定,李明除了可以报销医疗费之外,还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生活护理费等,共计40余万元,解决了李明的后顾之忧。

延伸

如何申报工伤险

A 工伤认定流程

工伤是指发生工伤事故,或诊断为职业病。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备齐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材料完整,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4.作出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B 工伤保险待遇

指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工伤康复待遇、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

1.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伤残待遇

根据工伤发生后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不同,工伤职工可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生活护理费等。

3.工亡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撰文】黄剑琴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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