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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怎样申请工伤赔偿(出了工伤之后应该怎么办?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来源:找法网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发生人身损害并被确认为工伤以后,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很多人对此不是很了解,那么,出了工伤之后应该怎么办?如何申请工伤赔偿?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在实践中,出了工伤之后应该怎么办?如何申请工伤赔偿?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出了工伤之后应该怎么办?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4、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5、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

二、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上述文章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出了工伤之后应该怎么办?如何申请工伤赔偿?”的相关内容,发生工伤,先要对工伤进行认定,确认工伤之后,再做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工伤赔偿,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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