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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工伤纠纷(息诉止争,赋能工伤纠纷调解,全市首家工伤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在浦东揭牌)

11月30日,浦东新区人社局联合静安区人民法院创新设立全市首家工伤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工伤保险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工作。


近年来,浦东新区每年受理工伤申请逾万件,其中五分之一的案件存在工伤纠纷。面对工伤认定领域疑难案件增长化、具体案情复杂化、劳资矛盾多样化、行政诉讼案件上升化等新趋势,新区人社局今年从调解工作载体、机制、资源“三要素”切入,在打造“1+4+N”调解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搭建工伤保险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平台,设立工伤争议联合调解中心,促进工伤纠纷案件成功调解、源头化解,为营造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新区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浦东新区工伤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由静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及执行裁判庭、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浦东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组成,实现“司法、行政、仲裁”三调联动,通过构建多元工伤纠纷化解矛盾平台,以息诉止争为目的,及时化解工伤认定申请中受伤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关系、法律适用、工伤待遇给付等纠纷而产生的争议,充分利用法律专业性优势在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中的作用,实现企业有序发展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的“双赢”。


联合调解中心设在浦东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接待大厅,由工伤认定调解员常年驻点。对于简单的工伤保险问题,工作人员可当场作出解答回应,如果通过前端调解无法解决,则可针对案情复杂情况、矛盾突出的工伤纠纷疑难案件或法律适用难题,联合调解中心第一时间派遣法官、仲裁员介入调解,推动形成“协同发力、调解先行、仲裁介入、司法托底”的诉调衔接机制,通过沟通、劝说、释明等方式,促使用工双方尽早达成调解协议,努力将工伤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联合调解中心揭牌当天,即成功化解一起工伤纠纷。某建设公司钢筋工张某在工作期间不慎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胸部损伤,肋骨骨折。公司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不为其申请工伤认定。此案前期劳动关系先由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后经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调解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然而企业和受伤职工仍对赔偿事宜存在诸多纷争,经过工作人员多次调查取证、核实张某的受伤事实及伤情,通过联调中心调解员的再三沟通,询问双方诉求,最终双方于11月30日在法官、仲裁员和工伤调解员的三方主持下于联合调解中心签署了调解协议。


新区人社局表示,工伤保险具有典型的“小险种、大保障”特征,工伤认定又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置条件,一旦发生争议,矛盾比较尖锐,希望通过“三调联动”机制的运行,形成更多息诉止争的成果,积累更多的调解案例和调解经验,同时把联合调解中心打造成集调解、释法、宣传、疏导和合作交流功能于一体的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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