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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合同纠纷(广告费被拖欠一年,庭前调解一朝化解)

电梯内投放广告,广告费却被拖欠。近日,蚌山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广告合同纠纷案件。

某外地广告公司与原告某物业公司签订广告合同,约定在该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的电梯内投放广告,广告公司按期支付广告费。后广告公司拖欠一年多的广告费用未付,物业公司多次催讨未果,无奈只得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分析案情,并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是长期合作关系,更宜采用庭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因被告系外地公司,疫情期间不便出行,便采取了电话调解方式,在与被告的多次沟通中,向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后,被告表示愿意调解并付款。而后承办法官又多次就还款细节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三日内款项即全部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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